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一月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管理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
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1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4号文准予注册,《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5年1月20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录基金合同第一部分前言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